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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款项未全部用于治疗 水滴筹起诉发起人退还筹款(2)

2019-03-26 13:0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此外,莫某称,水滴筹要求发布的证明材料,他都已经发布,不存在虚假骗款行为。“我和妻子现在正闹离婚,平台投诉的人员大部分是我妻子的亲戚,而不是广大的社会群众和爱心人士。”莫某认为,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即使退还筹款,也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争议焦点:发起人是否存在筹款必要
  法庭上,对于莫某是否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是否符合筹款的条件展开了辩论。
  水滴筹方认为,莫某在爱幼基金和民政局填写救助材料时,均没有填写租金收入,隐瞒真实财务情况。同时,水滴筹筹款应当是在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补助、慈善渠道获得的基金救助后,针对不可负担余额,才存在通过水滴筹筹款的必要性。本案中需要支付的10多万元医疗费,是在被告承受范围之内的。
  对此,莫某答辩称,自己和妻子都无工作,母亲患有严重肾病,家庭经济情况确实不好。孩子生病住院期间,都需要提前缴纳费用,否则孩子就得停药。“我是因为实在没钱了才申请的水滴筹,看病花钱在前,医保报销在后。我无法预知可以报销多少,而且每次报销的百分比都是不一样。”
  因被告还有证据需要提交,该案未当庭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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