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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物品变卖套现 白条成了诈骗犯罪的引信?

2019-03-19 12:43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雪中送炭的白条成了诈骗犯罪的引信? 
  3月8日,大三学生汪某等9人因诈骗京东公司110万元,被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10年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9人中,有4人是在校大学生。他们冒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并赊账购物,然后变卖套现。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钻“白条”的空子,企图不还者大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全国已有200人因“白条”诈骗获刑,被告人的平均年龄不到28岁。去年8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京东白条诈骗案中,6名被告人均为大学本科生。 
  我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身边很多同学都热衷于追寻新鲜和热门事物,有着较高的消费需求,但常常因为父母给的生活费以及自身创收能力有限,只能使用“白条”“花呗”等延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明明是雪中送炭,点燃的却不是温暖的壁炉,而是诈骗犯罪的引信。 
  这其中,平台的漏洞难辞其咎。诈骗“白条”的犯罪中,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像汪某这类,查找到真实的大学生信息,向平台申请打“白条”资格;另一种是伪造虚假大学生信息,但同样能通过平台的审核,获得赊购物品。 
  为推广“白条”业务,京东在大学派驻了专门的“面签官”,以审核相关信息。那么问题来了,被告人明明是拿别人的身份证去面签的,面签官为何就看不出来呢?面签视频还要录制上传到总部,为何就没有人把关呢?这些,都是平台无法回避的审核漏洞,其风控是有问题的。 
  京东白条的申请面签过程,缺乏对申请人真实情况的核对。面签官很多就是学校学生兼职的,有的故意放任作假,甚至监守自盗。在辽宁锦州太和区的“80后”姐妹诈骗案中,12名社会人员正是因为给了京东面签员秦某乙、秦某甲一点好处费,才得以冒充大学生通过面签。 
  移动支付领域延期付款方式的出现,往小了说便民利民,往大了说是居民消费升级背景下互联网经济的积极参与。“白条”诈骗告诉我们,企业必须严于律己,遵循运营规范,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性发展,并保障互联网经济安全,让新经济真正成为好经济。 
  不少网友认为:这次诈骗主要是平台自身漏洞造成的,对学生的判罚过于严重。这种观点固然站不住脚,难道因为房子的主人出门忘了关门,小偷溜进去偷东西就不叫“偷”了吗?把锅全甩给平台,为诈骗学生洗白,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 
  正如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说,文明存在的意义,便是对贪欲的抑制。钻空子挣钱、不劳而获确实很有诱惑力,但在进行利益权衡时,道德和法律也应纳入在内。利用“白条”大肆诈骗,暴露了技术爆炸时代文明与法治的相对滞后,由此才引发“破窗效应”。 
  大学生群体通常被认为素质较高,这次却成为诈骗案主角,这为高等教育敲响了警钟。大学生初涉世事,往往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利欲熏心,上当受骗。在实践中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意识教育,刻不容缓。 
  审判现场,一位被告大学生的父亲痛苦不已。这正是:赚钱千万条,合法第一条;爱财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吕京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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