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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海蛟因贪腐获刑

2019-03-19 12:3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内外勾结,“冷衙门”里的蛀虫连犯三罪】

江苏涟水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海蛟因贪腐获刑

公诉人出庭指控 资料图片

江苏涟水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海蛟因贪腐获刑

庭审现场 资料图片

  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人防办”,是各级人民政府防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资料显示,“人防办”管理的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也是实施人民防空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平时期,“人防办”并不为普通百姓所熟知,算是个“冷衙门”。但是,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人防工程的投入加大,人防系统也成了容易滋生腐败的温床,江苏省涟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海蛟便是“冷衙门”里的贪腐蛀虫。 
  2018年12月5日,刘海蛟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涟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刘海蛟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2月22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经依法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账外账,单位受贿 
  相比同龄人,刘海蛟在仕途上可谓是顺风顺水,1998年12月开始任江苏省涟水县保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2000年1月任涟水县保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6年任涟水县浅集办事处党委书记,2010年5月起任涟水县人防办主任。 
  来到人防办后,刘海蛟发现单位太“穷”,而且人防办账上还亏空20余万元。为此,他绞尽脑汁思考弄钱的办法。不久,机会来啦。2013年春节前,涟水县政府要求县人防办负责在县主题公园做人防应急疏散场所指挥显示大屏系统(简称LED大屏系统)。刘海蛟想到做生意的老同学谈某,他安排县人防办工作人员王某丙(已另案处理)以涟水县人防办名义,与同学谈某联系。 
  谈某看到商机,急忙来到刘海蛟办公室,表示愿意做这个工程,三人开始商量如何操作。谈某说:“我公司现在资金紧张,你们能否先预付部分工程款给我?”刘海蛟想了想说:“可以,但是现在县人防办账上亏空20余万元,能帮助解决吗?”谈某表示同意。“这个工程交给你来做,你找两家公司陪标,走个形式。”刘海蛟最后拍板。最终,谈某挂靠的贝尔嘉公司中标。 
  按照约定,县人防办将应付的300余万元工程款全部付给谈某,但之前双方谈好的费用谈某还没有给刘海蛟,刘海蛟安排王某丙找谈某催要,谈某答应给县人防办25万元,刘海蛟表示同意。后25万元打到刘海蛟设立的单位账外账上,用于单位支付餐饮费、购买烟酒费、发放福利、购物送人、礼金支出、为刘海蛟个人充手机费等开支上。 
  工程结束后,因县领导对大屏系统外框不满意,其根据要求又进行了整改,并在主题公园内部增加了音响。审计时,由于增加了部分工作量,导致审计价格比原来合同价格高出28万余元。2014年底,谈某到县人防办结算这28万余元工程款时对刘海蛟和王某丙说,要从这部分工程款中拿出20万元送给他们作为感谢,他们二人都表示同意。2015年上半年,刘海蛟安排王某丙与谈某对接这20万元的事,后谈某与王某丙在淮安金伦汇锦园小区附近见面,其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手提袋交给他,并讲感谢他们对其关照,王客气一下就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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