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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发布《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10)

2019-03-18 12:51来源:荔枝网浏览:手机版

  七、积极参与反恐国际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全球蔓延,给人类社会带来重大灾难。2001年9月11日,美国发生震惊世界的恐怖袭击事件,2996人死亡。2002年10月12日,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汽车炸弹袭击事件,202人死亡。2004年3月11日,西班牙马德里列车连环爆炸案,190人死亡、1500余人受伤。2004年9月1日,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造成包括186名未成年人在内的335人死亡、958人受伤。2005年7月7日,英国伦敦连环爆炸案,52人死亡、700多人受伤。2008年11月26日,印度孟买连环恐怖袭击案,195人死亡、近300人受伤。2011年7月22日,挪威奥斯陆爆炸枪击事件,77人死亡。2013年9月21日,肯尼亚内罗毕恐怖袭击事件,72人死亡、168人受伤。2015年11月13日,法国巴黎系列恐怖袭击事件,132人死亡、300多人受伤。2016年3月22日,比利时布鲁塞尔连环爆炸案,35人死亡、300多人受伤。2016年12月19日,德国柏林恐怖袭击事件,12人死亡、49人受伤。2017年1月1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恐怖袭击事件,39人死亡、69人受伤。2017年11月24日,埃及北西奈省恐怖袭击事件,235人死亡、109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球发生1127起恐怖袭击事件,造成13000多人死亡。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一大公害,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严重危害世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
  中国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宗教挂钩,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倡导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又致力于消除贫困,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主张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基础上,加强国际反恐务实合作。
  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中国政府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坚持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原则准则,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大力推动《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全面实施。中国已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等绝大多数国际反恐公约。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2021年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行动计划》等文件。通过联合反恐演习、联合边防行动、打击“三股势力”网络违法活动、大型国际活动安保、情报交流、司法合作等双边、多边反恐机制,中国与各有关国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反恐交流与合作,在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是中国反恐怖主义的主战场。近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新疆地区与周边国家建立了边境地区和执法部门反恐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涉恐人员查缉、反恐怖融资、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协助、跨国油气管道安保等方面,进行了务实交流与合作。同时,积极借鉴国际反恐和去极端化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有效开展了反恐怖主义斗争和去极端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贡献。
  结束语
  毫无疑问,中国新疆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新疆依法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文明进步,满足了人民对安全稳定生产生活环境的殷切期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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