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两地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本报讯 3月14日,在第三届广东省深圳市“好人举手、品质挑战”大会上,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举行消费维权合作签约仪式。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主席黄翰宁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签约。 在此次“好人举手、品质挑战”大会上,深、澳两地消委会就近年来在消费投诉受理、消费问题监督、商品比较试验等方面所采取的新举措、获得的经验充分进行了交流,深入探讨进一步拓展两地互助合作的空间。深圳市消委会秘书处秘书长冯念文与黄翰宁签订了《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协议》,这是在2018年4月10日签署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基础上拟定的具体化协议,旨在更好地保护深圳、澳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共享消费信息、消保资源,方便、快捷、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共同繁荣的区域发展战略。 深、澳两地消委会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既为消费者跨地区维权提供了更加具体的途径,也能为两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黄翰宁表示,深圳和澳门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两个中心城市,希望通过此次合作,更好地促进大湾区的经济发展,把大湾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山 澜(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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