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大要案审理:公正司法的“标杆”
2019-03-16 12:30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次手机版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
——习近平
大案要案的审理,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卫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2018年,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大案要案审理工作,依法审理和宣判了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要案的审理,就像一个个“标杆”,显示了中国法院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也传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和前景。
铁腕反腐的重要“战场”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在2018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2018年的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大任务,更是人民法院的作为与担当。在全面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伟大斗争中,大要案审理始终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战场”。
2018年5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法院审理的首例副国级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的审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向人民兑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和严厉惩治腐败的庄严承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18年10月19日,十九大以后落马的“首虎”——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受贿一案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鲁炜的落马和受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2018年12月20日,贵州省委原常委、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国家监委组建后首个接受审判的中管干部,显示了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打虎拍蝇”永远不停歇的决心。
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考验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全国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坚决惩处各类职务犯罪,高度重视和依法规范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追逃追赃织就“天网”
2018年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向外逃人员发出最后通牒。
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正式对外发布公告,也是我国首次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发布的公告,昭示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态度和决心,释放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2018年3月15日,党的十九大后浙江省追回的首名“红通人员”陈碎园在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受审;4月3日,潜逃海外17年的“红通人员”刘梦平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1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百名红通人员”33号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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