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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四次会议

2019-03-15 13:19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四次会议 
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3月12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9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2日下午和13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各自的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3月14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经分别表决,决定将上述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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