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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仪代表:"法治副校长"体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2019-03-13 10:1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陈海仪代表:"法治副校长"体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

  正义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谢文英)“首席大检察官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了个好头。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四级检察院1796位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法治副校长是检察机关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具体措施。
  陈海仪代表是多年的法治副校长,她结合自己的实践说:“‘法治副校长’最重要的是要真正融入到学校的法治建设中。可是在实践中,经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因为没有制度的抓手。”
  如果没有制度来明确责权利,依法治校很可能会停留在口号上、形式上。没有制度上的约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也就失去了设置法治副校长的意义。陈海仪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法治副校长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的责权利在哪里,谁来监督法治副校长的工作。
  陈海仪代表希望,在首席大检察官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最高检能率先把“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起来,让其他从事青少年保护事务的部门,都有借鉴的范例。(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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