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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

2019-03-08 16:06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浏览:手机版

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

摄影:程国维

  3月7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刘昆,副部长程丽华、刘伟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刘昆表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给地方政府债务戴上“紧箍咒”,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一是遏制增量。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同时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
  二是化解存量。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继续整治违法担保,纠正一系列不规范行为。
  三是推动转型。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公开透明、合法合规运作,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将公益性事业单位变成融资平台。
  四是监督问责。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坚决查处和问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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