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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8年起诉8000余人

2019-03-06 17:5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倾力保护知识产权,守住企业发展之魂
——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新成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今年,我们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强调。
  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检察机关的应尽之责。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以办案为核心,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00余人、提起公诉8000余人。
  岂能让侵权者赚得钵满盆盈
  “知识产权是我们企业的灵魂。是检察官明察秋毫,严惩侵权行为,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势头,守住了我们企业的灵魂。”日前,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宗经理在法院对郭某等5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作出有罪判决后,感慨地说。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TPCO”牌无缝钢管,是全国著名品牌。然而,被告人郭某受利益驱动,低价购进一些杂牌钢管,在山东一个隐蔽加工点洗掉钢管上的原品牌喷码,喷涂上“TPCO”的规格、型号后运往天津销售,他本人则在天津伪造产品质量证明书,冒充“TPCO”牌无缝钢管对外销售,赚得钵满盆盈。郭某最初并不认罪,公安机关仅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检察院移送案件,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发现,郭某不仅有销售假冒无缝钢管的行为,还参与在假冒钢管上使用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应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而,该院继续细致审查犯罪证据,又补充认定了10万元犯罪数额,最终将涉案金额锁定在104万元。成功办理郭某案后,该院又依法办理了4起同类案件,案值达400余万元。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通过刑事检察工作,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最高检挂牌督办了江门“1· 19”假冒注册商标案等10起重大侵犯商标权案件,并联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对天津冯某涉嫌利用网盘传播侵权作品案等22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予以联合挂牌督办。
  各地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抗诉、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纠正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
  一年来,经全国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近200件;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0余件。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专业化办案模式显威力
  北京万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王某、肖某、张某三人,另成立储辰公司,在代表万步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擅自将研发手机客户端软件业务交由储辰公司,并在研发过程中使用万步公司的技术信息,非法获利75.42万元。
  在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如何鉴定两家公司软件的源代码具有同一性,对于案件定性至关重要。2018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检察部在办理该案时,启动了专业化同步辅助审查机制,多次与源代码、数据库、汇编语言等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召开论证会,结合专家意见,对数据库表结构、IOS客户端软件、数据接口源代码三个关键性技术信息进行同一性比对,及时修正侦查思路,引导关键性证据调取,形成指控犯罪的完整证据链条。为充分证明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申请鉴定人出庭,鉴定人当庭对送检方式、鉴定依据、鉴定流程等问题进行说明,提高了对专业问题的证明力度,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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