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深挖案中案 找准靶子惩腐除“伞”
长春深挖案中案 找准靶子惩腐除“伞” 本报讯(通讯员 王金荣)2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李建国案件就是其中之一:榆树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在调查刘立军、张洪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且收受刘立军2万元。李建国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李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召开推进会,成立领导小组、执纪问责组,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制度、情况月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专项巡察……长春市纪委监委全力维护人民利益,统筹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在发现、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上下功夫,长春市坚持“两向两要”,为惩恶打“伞”找准靶子。向线索要案件,对近3年来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信访举报件及办理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查实的,看是否存在查不到位的问题,对挖得不深、查得不透、扫得不全的,重新返工深入核查;对查否的,看是否存在事实调查不清、证据材料不足、人为“放水”等问题,逐一过筛子,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对交办、转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件督办。向案件要线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案情,逐案甄别、逐件深挖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否存在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失职失责、失察失管问题,以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去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44件,立案29件,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2个。(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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