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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谈精准扶贫: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2)

2019-02-19 11:18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我要强调一点,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群众对此深有感触。“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在乡镇层面,要着力选好贫困乡镇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使整个班子和干部队伍具有较强的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在村级层面,要注重选派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支持等办法,保障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要探索各类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贫困村同城镇居委会、贫困村同企业、贫困村同社会组织结对等多种共建模式,为扶贫带去新资源、输入新血液。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脱贫攻坚战考验着我们的精神状态、干事能力、工作作风,既要运筹帷幄,也要冲锋陷阵。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拿出“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气概,鼓起“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攻坚克难,乘势前进。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扶贫不是慈善救济,而是要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要立足当地资源,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贫。对这类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要把脱贫攻坚重点放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着重加强农田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技术培训、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入村入户等“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在本地或外出务工、创业,这是短期内增收最直接见效的办法。劳务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对贫困人口外出务工要多想办法、多做实事。
  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通水、通路、通电等成本很高,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需要实施易地搬迁。这是一个不得不为的措施,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难度大,需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各地在移民搬迁中几乎都遇到了一个问题,就是越贫困的农户越拿不出钱,结果就越享受不到政府补助。要通过整合相关项目资源、提高补助标准、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发放贴息贷款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好扶贫搬迁所需资金问题。要做好规划,合理确定搬迁规模,区分轻重缓急,明确搬迁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要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安置点,尽量搬迁到县城和交通便利的乡镇及中心村,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可以转为市民的就转为市民。要想方设法为搬迁人口创造就业机会,保障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同当地群众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些贫困群众虽然生活艰难,但故土难离观念很重。要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尊重群众意愿,加强思想引导,不搞强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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