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镇财政所干部“雁过拔毛”:21次虚报冒领惠农补贴77万(2)
据纪检部门通报,为了不引起注意,陈刚在每笔惠农补贴资金中扣除的数额少,但扣除的笔数多、户数多。陈刚共冒领21994户农户的各项补贴共计77万余元,平均每笔12.5元,最少的一笔为1.45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陈刚在担任桃江县桃花江镇财政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自己负责登记、管理该镇财政补贴系统中惠农资金补贴信息的职务便利,在该镇财政补贴一卡通操作系统中用其自己账号通过篡改补贴对象数据信息、虚增惠农资金补贴对象数据信息的手段,先后21次非法占有国家惠农资金共计77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陈刚自动投案,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陈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案发后,陈刚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陈刚属具备“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法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刚违法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惠农资金监管有漏洞 为何陈刚非法占有惠农资金长达两年没被发现?现在桃花江镇是否采取措施预防类似问题再出现? 办案检察官分析指出,因惠农资金种类繁多,每户“拔毛”的金额又很小,农户平时疏于核对,再加上陈刚表面上也走了程序,例如公示环节也公示了,但均为虚假公示,这就导致陈刚屡屡得手,难被发现。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乡镇,涉农补贴的审查、批准、发放等多个环节,往往都是由相关部门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人完成。权力相对集中,为这一领域职务犯罪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比如,在桃花江镇财政所,陈刚负责登记、管理该镇财政补贴系统中惠农资金补贴信息,在该所并没有人对其工作内容进行监督。 此外,由于惠农补贴涉及的人多面广,资金量多且名目繁杂,相关部门缺乏对资金运行、分配情况的跟踪监督,这也为不法分子制造了贪腐条件。 检察官建议,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惠农资金的发放流程和制度,严把政策公示关,加强监督;严把资金审计关,从源头上杜绝克扣、截留、挪用公款及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检察官指出,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公示机制。相关部门要对惠农资金进行跟踪监督,形成长效预防机制。对惠农资金的审批、安排、发放等,全部在网上进行全程公开公示。(周再明 雷苗)(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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