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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5万即可拥有海景房 400多人上了传销的当(3)

2019-02-14 13:0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余恩年的妻子张霞,是该组织的讲师,以前是一名中学老师,辞职后跟随余恩年来到海阳专门讲课。她说话声音非常温柔,不紧不慢娓娓道来,从来不讲任何与传销有关的内容,每次讲课都穿精致的旗袍,化着素雅淡妆,给大家讲的都是社交中的礼仪、做人和感恩的道理,讲完这些后再讲分享的道理,讲将如此美丽的房子分享给其他三名亲友等等。
  该案在侦查机关移送海阳市检察院以前,办案检察官就提前介入,就案件侦查与证据事实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侦查人员完善证据,确保不枉不纵、准确打击。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时,因该案涉及的传销人员都是外地人员,遍布全国各地,案发之前大部分传销人员都住在海阳海边的海景房里,案发之后多数回到了原籍,造成取证非常困难。
  办案检察官注意到,该传销组织建立了微信群,他们经常会在群里发会议通知以及交流等内容,于是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所有在案证人的手机里面的微信群和发的短信等内容;对微信群里的传销组织人员进行统计,让本案证人以及嫌疑人进行说明,以此来证实该组织的参加人员以及传销金额等;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海边相关酒店的视频监控等视听资料,以证实参加人员的情况和张霞等人讲课等情况,引导取证了海阳明珠等海景小区相关开发商等人的证言。
  检察官对案情进行审查后发现,本案被害人多达400余人,大部分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后,又回到当地发展自己的亲戚朋友,目的就是为了早日坐享1080万元。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对一些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进行取证时,部分人仍然执迷不悟,认为他们没有受到强迫、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这是在探索一种新的经济分享形式,余恩年等人是在教给他们一种更捷径的投资理财方式。
  余恩年等人通过发展下线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检察人员在讯问余恩年等传销人员时,他们均拒不认罪,认为他们这是在为国家经济作贡献,不是在进行传销。
  办案检察官指出,尽管该传销组织称自己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但是无论传销组织披着投资还是买房等外衣,只要符合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的,就属于传销。为使传销更隐蔽、更具欺骗性,他们与以往传销组织不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拉人头式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讲关于传销关于拉人头等课程,但机关算尽,这伙人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案后说法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 成绍飞

投资5万即可拥有海景房 400多人上了传销的当

  随着案情真相大白,该案带给我们很多反思。近年来,国家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打击,传销的形式与手段也逐步衍生、变种、变异,更加隐蔽,也更具欺骗性。
  但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也无论传销方式多么隐蔽、多么复杂,只要符合下列方式,即为传销行为: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经营方式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作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获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人,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和理财观,学法、知法、守法,明辨是非,摒弃杂念,让违法犯罪分子无计可施、无机可乘。希望公众擦亮双眼,不要迷信什么“一夜暴富”,更不要受高额回报引诱沉溺其中。只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财观,就很容易识破各种虚伪的骗术,从而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与财产安全。(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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