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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万骗走350万的房子?广州:5人“套路贷”团伙被批捕

2019-02-14 11:12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一个个“合法”的“套路”,一步步引君入瓮,给你“合法”的小钱的同时“套走”你的大钱。日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朱某、卢某等5人批准逮捕。据悉,这是花都区破获的首宗“套路贷”犯罪案件,也是该区司法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最新战果。
  2016年以来,该团伙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大肆实施“套路贷”诈骗活动,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暴力讨债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截至案发,该团伙先后对88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骗取房产24处、机动车2辆及高档手机等财物若干,给被害人个人及其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对资金使用的迫切需求,以收取所谓的“保证金”为名,签订虚高债权数额的借款合同,以阴阳合同等方式恶意规避国家对于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限制性规定,在向被害人支付借款时通过制造银行流水使之与借款合同上的借款数额相符,随即又通过让被害人取现归还、收取中介费、“砍头息”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被害人实际取得的资金。经初步统计,该案中虚高的合同金额总计达到了3227.5万元,而各被害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总计只有297.75万元,虚高达10.84倍。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当借款人无力按时偿还借款时,犯罪嫌疑人就会一面扮演催逼债务的“恶人”,一面又扮演雪中送炭的“好人”,他们会请出同伙来“接单平账”,以“帮助”被害人渡过难关为名,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将被害人逼入绝境。该案中,被害人黎先生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经过两次“加垒”,债务数额从6万元变成了26万元。而被害人杨先生则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经过5次“加垒”,债务总额从2万元变成了75万元。
  更有甚者,犯罪嫌疑人会逼迫被害人卖房还债或者以房抵债,被害人若不同意,就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来占有被害人的房产。被害人徐某夫妇年过八旬,是广州某大学的退休教师,二人落入圈套后,两个多月的时间,老两口名下的一套价值350余万元的房子,就被犯罪嫌疑人在各种套路的叠加使用下,仅用95万元就骗到手了。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卢某等5人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民间高利贷有明显区别,完全符合“套路贷”的特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对其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韦磊 通讯员梁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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