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市场主体“诚信网”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引导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增强诚信意识,织密市场主体“诚信网”。截至目前,全省43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13万户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申请移出;5万户企业因在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多个部门(单位)联合惩戒。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出台《山东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山东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在全省系统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信用约束工作规范化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37个职能部门对市场监管领域的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食品药品经营等逾40个重点领域。 积极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失信信息一方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全社会公示;另一方面,省市场监管局将这些失信企业信息推送给全省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失信企业在贷款融资、公司上市、评选劳模、办理出国签证、工程招投标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同时,被其他监管部门列为失信当事人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也受到联合惩戒。目前山东归集了616万条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对5549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任职限制。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市场监管领域内首个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在省司法厅备案。及时补报年报和公示信息、修正虚假信息、重新取得联系等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使企业能重塑信用、轻装上阵。截至目前,全省已有近300户企业申请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较好地发挥了信用修复的警示、教育、示范作用。 □郭志军 路宜珊珊(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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