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小农户按股分红增收入(2)
重视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风险防控,是《指导意见》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制度。鼓励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收益。 探索风险防范措施。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承包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进行书面备案,对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承包地进行监督。探索优先股,让农民在让渡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同时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利。探索先租后股,让农民先出租土地,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之后再入股。发挥保险化解风险的作用,探索“入股履约保证保险”等多种土地经营权入股保险,为农民的“保底收益”和土地经营权回购提供保险保障;完善农业保险,增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抗风险能力。鼓励探索对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进行风险提示的办法。妥善处理入股中的各种纠纷,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或化解潜在风险。 政策保障风险防范。在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体系,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运行,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土地经营权入股提供保障。推动解决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抵押物少、贷款难的问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土地经营权入股需求的保险产品。 在支持政策方面,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发改、财政、人行、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支持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将符合条件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公司、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相关财政支农政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范围。落实涉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记者 高云才)(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义乌市:让供销社回归服务“三农”本位
- 下一篇:【新春走基层】沙洋优质稻订单格外俏
相关阅读:
- 国际社会热评习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主旨演讲 11-12
- 昌平区流村种出“舌尖上的百合” 12-13
- 我国"绿色超级稻"新品种累计推广面积9000万亩 10-26
- 为安徽蔬菜农业生产插上“智慧”翅膀 09-03
- 加快布局“无人农场” 05-27
- 四川:补奖政策好 脱贫奔小康 08-13
- 农村土地征收需保障农民公平博弈权 10-22
- 201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呈重发趋势 农业部门加强监测预警防控病虫 01-24
- 以学促干推动十九大精神在苏区南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01-13
- 农业部启动2014年“百乡万户调查”活动 03-04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