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插手工程项目迷信风水 医院"优秀院长"跌入犯罪深渊(3)

2019-02-12 11:0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此后,王萍要王某支付在广东珠海和云南腾冲的购房款,全智华均没有反对。全智华、王萍以借款炒股、买房的名义,先后4次非法收受王某人民币715万余元。 
  5.一审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8年5月15日,全智华受贿案在益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次庭审,益阳市检察院首次采用多媒体举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发案单位工作人员全程观摩。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聂资钝围绕该案的事实证据、法律责任、案件特点等发表公诉意见,电子屏幕上同步展示了根据公诉意见书内容制作的多媒体画面,数据、实例、照片和公诉意见书相互配合,十分直观明了。 
  “公诉人通过运用多媒体示证技术让我们辩护方能够清晰明了地掌握公诉方的证据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质证,我为这种做法点赞。”辩护人李小明在庭审后说。 
  “检察官采用多媒体示证,更加公开透明。他还深刻剖析了全智华受贿案的发生原因和警示意义,法理兼具,发人深省。”参与庭审观摩的一位人大代表说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全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王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18年12月12日,益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全智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日前,全智华已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公诉人说案 
  插手工程项目,“优秀院长”跌入犯罪深渊
  湖南省益阳市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 聂资钝 
  作为一名从医30年的医学专家和20多年党龄的领导干部,全智华头上曾有着无数的光环:心血管内科教授,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医院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心血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动脉粥样硬化》杂志编委,湖南省医院“优秀院长”。一手教书育人,一手治病救人,作为专家型的医院院长、大学副校长,却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不禁令人唏嘘。 
  全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长期在南华附一医院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但他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犯罪行为不仅给自身带来了惨痛后果,还极大损害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作为党的干部,要注重道德操守和官德修养,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把好权力关、金钱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正所谓当官发财两条道,如果既要当官又想发财,那是十分危险的。全智华的犯罪行为,就是这一道理的真实写照。他本可以利用所长为单位和社会作出贡献,却没有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最终倒在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上。从犯罪原因来看,在工作中居功自傲,淡忘入党时的誓言,“理想信念动摇,放松对党性的修养”,是导致全智华受贿犯罪的根本原因。另外,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出于养老、看病和为出国留学的女儿提供经济保障而一次次收取不义之财,是全智华触碰底线和红线的又一重要原因。 
  作为党的干部,同样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从严治家,必须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严加管教,不准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利益。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及时提醒和制止。在全智华受贿案中,对于妻子王萍找他人要钱炒股、买房的违法犯罪行为,全智华均没有予以制止,而是听之任之。最终,不仅全智华落网,王萍也同样因触犯法律而受罚。 
  虽然全智华采取了反侦查行动,通过弟弟和妻子王萍来收受财物,或者将财物交由他人代为保管,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全智华受贿案再一次警示我们,有权必有责,无论什么人,也不管其级别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警钟长鸣。一定要树牢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的意识,严于律己,警惕贪欲,做到公权力运用与个人和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只有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做到不忘初心,永葆清廉本色。(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