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讨债弄错对象 三人闯入他人家中打抢一人犯抢劫罪

2019-02-12 10:5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讨债弄错对象,闯入他人家中又打又抢
  湖北武汉:对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提出抗诉,法院改判一名被告人犯抢劫罪 

  正义网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胡珣)大晚上家中突然闯入陌生人,莫名其妙遭暴力恐吓,还被抢走手机,在湖北武汉租房居住的何先生经历了糟心一夜。报警后发现,原来竟是三名讨债人搞错了讨债对象的住处。随后三名讨债人被抓,一审法院认定主犯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检察机关却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提出抗诉后得到二审法院认同。因罪名改变,主犯刑期由一年零四个月变为四年。
  2017年4月30日晚10时许,何先生回到自己租住在武汉市江汉区的房屋,不料刚开门进屋,身后就跟进来几个人。“陈某在哪儿?”其中一名光头男子恶狠狠地问道。“不知道,我不认识他。”何先生觉得莫名其妙。“装傻!”啪,光头男子甩了何先生一耳光,“陈某就住这里,他欠我们20万元,不说出他在哪儿就对你不客气!”接着另一名红衣男子也边甩何先生耳光边逼问陈某的下落。无辜被打的何先生还没反应过来,一名花衣男子又上前一把抢走了他的手机,并强行搜他的身,翻出钱包后,便问其手机和银行卡密码。何先生不愿告知银行卡密码,花衣男子便从房间抽屉里翻出一把剪刀,一手掐住何先生脖子,一手用剪刀抵住其后背,逼问其银行卡密码,未达目的,又边打耳光边问其认不认识陈某。何先生反复说自己不认识他们要找的人,三人就在屋子里到处乱翻,花衣男子还顺手拿走了抽屉内的一张银行卡。一小时后,何先生的弟弟回来了,见状不对想报警,遭三人辱骂和威胁。在给三人看了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后,三人确认兄弟俩的确不认识他们要找的人,方才扬长而去。
  几天后,警方将闯入何先生房间的王勇盛、张虎、李军三人抓获。房东向公安机关证实,三男子要找的债务人其实是前房客,早已退租离开。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勇盛等三人强行入室并抢走他人手机和银行卡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遂以该罪名将三人提起公诉。然而,一审法院却认为,该案中关于抢劫手机的情节,被害人、被告人及证人的说法均不一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仅认定三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江汉区检察院提出抗诉。武汉市检察院收到案卷后,办案检察官详细梳理了三名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发现除被告人王勇盛一直拒不认罪外,其他两名被告人及证人、被害人的说法均一致,证实王勇盛通过殴打、威逼方式抢走被害人手机及银行卡并带离现场,且小区监控视频也拍下了王勇盛将手机拿下楼交给他人的过程。
  “这些证据说明,王勇盛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其行为已超出了寻找债务人的范畴,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应当由其一人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另外两名被告人由于没有抢劫的主观意图,因而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检察官解释。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单纯用非法侵入住宅罪并不足以完整评价王勇盛的行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日前法院以抢劫罪改判王勇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