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慈善旗号圈钱?北京一公益基金会声称买房返利50%(2)
北京市民政局在调查中还发现,中旭公益基金会涉嫌抽逃原始基金: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但是中旭公益基金会的200万元原始基金,名义上是发起单位捐赠,实际上200万元来源于向其他公司的借款,是采用过桥资金的方式操作的。200万元的原始基金在进账的当天就被划转回了借款公司,事后也没有及时注入资金的银行记录,所以涉嫌抽逃原始基金。” 高苹介绍,中旭公益基金会内部管理混乱,相关业务合同、财务凭证等缺失,与中旭体系的企业利益相互关联,资金往来频繁,再加上基金会实际控制者失联,都增加了案件调查的难度。民政部门设法争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配合,取得账册、存款明细、询问笔录等证据,并经过多次研讨会商,最终认定:“安居扶助计划”项目以公益资助为名,实际上是参与房地产销售补贴、返利的行为,不符合基金会的公益慈善宗旨,属于超出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考量相关因素,北京市民政局于2018年3月2日对中旭公益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做好善后: “要求中旭公益基金会要与捐赠人受益人等方面共同妥善处理,平稳过渡,防范风险。另外我局也对在调查当中发现的基金会相关理事涉嫌挪用基金会财产的案件线索移交至北京市公安局。”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与中旭公益基金会合作开展“安居扶助计划”的开发商2018年以来遭遇购房者多起诉讼,原告随后撤诉。涉案的湖北开发商下属楼盘负责人介绍,他们仍然在垫付补贴款: “眼下是由我们开发公司在垫付补贴款。在客户与基金会之间签订的公益补贴合同明确规定了这个事补贴项目由中旭公益基金会承担法律责任,比如现在这个事情断档了,赔偿责任应该由基金会来承担,开发商应该是免责的,我们也希望这个事情能早一点有一个结果。” 民政部表示,已经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叫停这一类通过基金会以公益慈善名义实施的“购房返利”行为并妥善处理。民政部门提醒公众,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和各级民政部门官方网站等权威渠道核实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资质信息,防范以“公益”或者“利益”为名的陷阱。(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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