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致24死重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发布:涉事公司瞒报
2019-02-04 10:59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浏览:次手机版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55秒,位于河北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后期医治无效死亡)、21人受伤(4名轻伤人员康复出院),38辆大货车和12辆小型车损毁,截止2018年12月24日直接经济损失4148.8606 万元,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刘鹤和国务委员王勇、赵克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省委书记王东峰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率领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其家属,随后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部署事故处置各项工作。省长许勤中止出访行程,紧急回国后立即到北京和张家口市医院看望事故受伤人员,赶往现场,实地查看事故现场和消防救援工作,连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国家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指示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响应,委派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付建华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处置。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北京市委市政府、81 集团军和有关医院在环境监测、伤者救治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2018年11月28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组成,并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同时,河北省纪委监委成立责任追究组,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阅资料、现场实验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事故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一、事故单位情况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化工公司”)住所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梅家营村,占地面积210万平方米,注册资本4.6485亿元,资产总额38.5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江政辉,总经理颜景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21723381644X,营业期限自2000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9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WH安许证字【2018】070043,有效期自2017 年1 月16 日至2020 年
1 月15 日。现有员工1460 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61 人,高级职称人员12 人。下设生产运行处、安全处、物资管理处、人力资源处等11 个处室及聚氯乙烯、电解、机电仪表、热电4 个车间。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片碱、液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
等。主导产品聚氯乙烯树脂和烧碱,产能均为20 万吨/年,年销售收入20 亿元。公司拥有50MW 热电联产装置,向园区周边单位和居民区提供集中供热热源,实际供热面积46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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