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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建微信群拉人"踩雷"赌博从中获利3.2万被判刑

2019-02-02 12:1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三明2月1日电(通讯员梁民权 张慧霖)近日,为了赚钱快而拉人进微信群进行赌博的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林某坤,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该县法院以犯赌博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1年6个月,并处罚金各1万元。
  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林某坤均系沙县南阳乡某村村民,为了赚钱快,他们经事先商量以合股、利润平分的方式,由被告人林某利用手机建立一个群名为“20—200发七包”的微信群,并采取“踩雷”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林某为群主,后由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林某坤拉人进微信群进行“踩雷”赌博。
  2017年4月8日至4月13日期间,三被告人在沙县一宾馆房间利用微信群发红包进行赌博,被拉进群人员参与赌博赌资额累计218867.21元,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林某坤等人从中非法获利32044.06元。
  2017年4月13日三被告人在宾馆房间内被沙县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被告人林某、林某某、林某坤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回违法所得,故沙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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