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买车缺钱遇到热心人
2017年9月,江苏淮安男子沙军想买辆车,但手里经济拮据,于是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表达自己苦恼的心情。
很快,几年前玩旱冰时认识的徐田联系他,问是不是想买车,沙军回答是的,但手里没钱。徐田说:“买车找我啊!我们公司有钱,是做贷款的,利息也不高。”沙军听了非常高兴,二人相约抽时间面谈。沙军怎么也没想到,噩梦由此开始了。
2017年10月21日上午,沙军和徐田相约来到市区一家汽车4S店见面,并一同看车,沙军看中了一款11.78万元的众泰汽车。当天下午,二人商议贷款事宜,徐田告诉沙军,自己公司的老板等会儿就到。不一会儿,一名中年男子来到现场。徐田介绍,这是自己公司的老板刘武。刘武问沙军想贷多少钱,沙军答想拿4.3万元首付款,刘武表示同意。双方约定,利息3%,沙军于2018年2月14日一次性还清本金和利息。
随后,徐田告诉沙军,做贷款先要签一份保证书,并缴纳保证金4000元。沙军同意,当场交付4000元保证金。徐田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合同,让沙军在贷款数额处填上金额7万元。沙军问:“我不是借4.3万元吗?怎么要写7万元?”徐田说:“4.3万元是车的首付款,我们公司再打2万元给你用来还车贷,其余的是预扣的贷款利息。”沙军听了,感觉徐田想得很周到,就在合同数额栏写上7万元。
签字按手印后,沙军提出自己持有一份合同,但徐田说两份合同,一份给公司,一份自己作为担保人留着,沙军没有。沙军没多想就答应了。
第二天,徐田与沙军一起来到4S店提车,徐田支付了首付款4.3万元后,以督促沙军按时还款为由,要走了一把汽车钥匙。
被害人被一步步拖进陷阱
几天后,沙军看自己的银行卡迟迟没有收到徐田答应给自己还贷的2万元,打电话联系徐田。徐田说:“你记错了。那2万元不是给你的,而是属于平台费、利息、服务费等各类费用。”沙军提出要看合同,徐田说合同都在公司,自己没有。沙军没办法,只好作罢。
2017年11月13日,徐田打电话约沙军见面,说公司为了测试沙军是否具有还款能力,要求他提前还款2万元。沙军当时没有钱还,加上认为合同里没有这样的要求,拒绝提前还款。没想到,徐田随后将沙军的车子“借”走,说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还车。为了拿回车子,沙军被迫与徐田签订了一份还款计划,承诺于2017年12月1日5点前归还贷款2万元,如逾期,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违约金为每天15%。
12月1日晚,因沙军没有按时还款,徐田没打招呼就将沙军的汽车开走了。第二天一大早,沙军发现车子不见了,还收到徐田发来的短信,称公司要求沙军提前还款2万元,车子自己先开走了,什么时候还了2万元,什么时候把车子归还。
12月6日,沙军领了工资,打电话让徐田来拿钱,提出自己先还1.3万元。徐田表示同意,但因沙军违约,要收取罚款3万元,其中包括拖车费8000元、平台费2800元、违约金1.5万元等。
沙军很生气,质问徐田“这明明就是高利贷”。徐田威胁沙军,说每笔钱都有依据,是沙军违约在先,报警也没用,钱不但一分不少还,还有可能因赖账被法院判刑坐牢。听了徐田的威胁,沙军很害怕。为了尽快拿回汽车,沙军在支付1.3万元后,又被迫给徐田打了一张1.3万元的欠条,这才将车子取回。
几天后,徐田再次找到沙军,要求将第一次签订7万元欠款和第二次的1.3万元欠条换成8.3万元总欠条,并约定与2018年2月14日还清。沙军照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