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多位民营企业家获无罪改判 法治才是民企最好定心丸(3)

2019-01-31 19:18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怎样把中国企业家从刑事法律风险中解放出来?
  “对于公检法各部门来说,首先应当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的入刑标准,严格界定刑民界限,在审理案件时要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的入刑标准,进一步强化涉及产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机制。其次要严格认定犯罪构成,进一步加强证据审查,确保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过程中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再就是,要树立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的意识。”任超说。
  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放开民营经济、90年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再到2004年“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入宪,我国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不断建立完善过程中。无论是从最高法《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都可以看出国家对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的保护意识和努力完善当中的保护制度。
  专家们提醒,要降低中国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除了公检法机关的努力外,企业家必须时刻注意规范自身行为。
  “企业和企业家既要有创新创业的智商、受人尊重的情商,还要有信仰和敬畏法律的法商。”刘俊海说。
  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13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位列第96名。2017年,中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提高18位。2018年,中国的营商环境排名跃居第46名。
  “毋庸讳言,第46名的位置与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仍不匹配。因此,我们必须快马加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投资者友好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核心是处理好政企关系,也要处理好商人与商人的关系、商人与消费者的关系。只有优化营商环境,才有望尽快走出经济低谷,焕发经济发展的活力。我国目前劳动力廉价的优势在慢慢丧失,下一步要向法治要红利。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应当是核心生产力。要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思想,打造民营经济友好型的法治营商环境。实践证明,法治才是民营企业最好的定心丸。”刘俊海说。(记者 张晨)(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