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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码人开干 刚刚哈尔滨这50 人涉黑涉恶被宣判(2)

2019-01-29 11:09来源:平安龙江网浏览:手机版

  闫某明等 6 人敲诈勒索案也是此次宣判案件之一。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为非法获利,经闫某明、欧阳某某等人纠集,与刘某滨、杨某、穆某姬、庄某波多次预谋,组成以闫某明为首要分子,以欧阳某某、刘某滨为重要成员,以杨某、穆某姬、庄某波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闫某明的捷豹轿车、欧阳某某的奥迪A6轿车等车辆作为犯罪工具,在道外区、香坊区、宾县等地,通过寻找酒后驾车司机,伺机驾车尾随故意碰撞被害人车辆,以报警相威胁的手段,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9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中,闫某明参与敲诈勒索9起,犯罪总额305300元;欧阳某某、刘某滨参与敲诈勒索6起,犯罪总额259000元;杨某、穆某姬、庄某波参与敲诈勒索 2 起,犯罪总额26300元。

一言不合码人开干 刚刚哈尔滨这50 人涉黑涉恶被宣判

道外区涉黑案件宣判现场

  道外区法院认为,闫某明、欧阳某某、刘某滨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杨某、穆某姬、庄某波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系犯罪集团共同犯罪,闫某明系首要分子,欧阳某某等5人均系主犯。依法判处闫某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依法判处欧阳某某等5被告人八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扣押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责令6名被告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给相应被害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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