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中新网1月22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通知》要求,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通知》明确,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两部委:放开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07-17
- 中纪委谈权力监督:适当分解领导干部权力责任 12-08
- 青海省贯彻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 11-19
- 监狱系统学习贯彻规范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意见 03-22
- 两高一部发布指导意见 严惩妨害公交安全犯罪 01-11
- 17省已立法预防职务犯罪 07-29
- 环保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实施"以奖促治" 06-04
- 河南:严禁非执行公务公车在娱乐场所停放 07-29
- 中纪委重温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 打尽老虎不松劲 12-23
- 各级纪检机关强化内部监督 织密"规矩网"划出"警戒线" 09-17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