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当庭认罪
正义网黄冈1月18日电(通讯员翟怡竹)许某某因收购13只虎纹蛙被抓获,近日,许某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虎纹蛙又叫水鸡,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某某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疑似虎纹蛙的动物13只,被武穴市森林公安局查获。经鉴定,许某某收购的13只疑似虎纹蛙的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虎纹蛙。许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武穴市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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