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志权决定逮捕

2019-01-19 10:13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于子茹)最高检18日消息,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曾志权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