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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厕器”把手竟是枪支零部件?技术男获刑13年(2)

2019-01-11 09:57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北青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涉枪案件中出现“通厕器”的情况,姜志平案并不是唯一一个。在各地法院公布的判决书中,有3起案件均出现了通厕器的“身影”。根据这些案件中被告人的供述,“通厕器”是和气枪一样的物品,是可以用来发射钢珠的。
  2015年11月,闫某为组装气枪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三把“通厕器”等,后又根据网上说明,将其组装成三支钢珠气枪。经鉴定,三支气枪均为枪支。后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16年4月,王某在网上购买“龙臣通厕器”一把,后又先后购买瞄准器等物组装成一把疑似气枪。陈某发现后让王某帮忙也购买一支枪。后两人分别获刑。
  在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中,樊某在网上购买了通厕器等物品,在自家组装了一支气枪用于上山打鸟。后樊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 李铁柱 李卓雅)(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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