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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避让救护车该罚,如何避让得教

2019-01-09 15:2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微博消息,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微博称一辆黑色小客车不避让正在运送病人的救护车。经查,驾驶员刘某存在未按照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两种违法行为,警方对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处200元罚款处罚,各记3分(1月7日中国新闻网)。
  随着交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已经越来越成为共识。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共识,报道中黑色小客车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才会遭到网友曝光。北京交管部门及时介入,对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了确认与调查,并对不避让的司机刘某进行了罚款与计分的处理。刘某接受处罚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表达了歉意。
  网友自发曝光不避让行为、交管部门及时介入处罚、当事人认罚并道歉,我们欣喜地看到,不避让救护车等违法行为已经越发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一系列动作,不仅让当事人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给广大民众上了一堂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普法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可以说这一规定已经深入人心。绝大多数驾驶人都能做到及时避让,可是,如何科学合理安全避让,却并非人人都知晓。
  是否避让正在运送病人的救护车是意识问题,如何避让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技术问题,而且往往技术含量还不低。例如,在道路条件复杂的情况下,如何避让才能确保自身安全;一旦避让引发交通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因避让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等。很多时候,驾驶人不避让特种车辆,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在犹疑之间,不避让行为就已然发生。
  “避让能力”的缺失,不仅可能会给驾驶人带来处罚,也会耽误病人救治、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的执行,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所以,交管部门在对不避让行为零容忍的同时,也应致力于提升全体驾驶人员的“避让能力”,加大“驾驶员因为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而造成违章,可进行申诉撤销违章”等规定的普及力度,消除驾驶人避让时的后顾之忧。还可以在驾考环节以及日常的执法普法中,增添如何避让的技能教学。
  罚款、计分等处罚是让驾驶人知道该避让,而提升“避让能力”是让他们知道如何避让。只有牢固树立避让意识,同时具备较强的“避让能力”,主观客观上的不避让行为才会越来越少,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方能一路畅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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