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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01-09 14:37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近日已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东伟简历
  王东伟,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月至1995年8月,伊化集团车间技术员、厂长、副总经理;
  1995年8月至199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副旗长;
  1997年11月至200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副旗长;
  2000年2月至200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外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经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6年11月至201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4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旗委书记;
  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委员、副盟长;
  2016年7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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