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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重大涉黑案宣判:29名被告人 首犯获刑二十五年

2019-01-08 11:0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9名被告人 50余起犯罪事实 涉8项罪名 
  杭州一重大涉黑案首犯获刑二十五年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朱兰兰)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卫荣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首犯范卫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4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被告人范卫荣在杭州市下城区出资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将公司业务从正常的民间借贷向“高利贷”等违法活动转变,最终形成以被告人范卫荣为首、孙某等多人组成的较为稳定、分工较为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自2014年10月以来,范卫荣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获取高额经济利益。2014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该犯罪组织先后在杭州市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余杭区、桐庐县等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抢劫、虚假诉讼等5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数十名被害人及未成年家属、老年家属被威胁、滋扰、纠缠,多名被害人家庭破裂、被迫辞职,多名被害人的车辆、房产被长期霸占,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除被告人范卫荣外,该案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据了解,该案系杭州市下城区首例涉黑案件。为此,下城区检察院专门成立办案小组,在审查起诉中,办案小组用45天高质高效完成152册卷宗、29名被告人、8项罪名、50余起犯罪事实的审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就关键证据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26卷。在该案庭审时,该院4名公诉人连续3天历时27个小时面对35名辩护人完成指控工作,指控事实和起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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