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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商议弄点"零花钱"过年 上演"闺蜜"合伙贩毒案

2019-01-07 10:3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济宁1月6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祥瑞 刘义哲)2018年12月15日,经山东省嘉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云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至此,时隔两年的“闺蜜”合伙贩毒案终于尘埃落定。
  王云凤,东北人,40来岁,性格豪爽,在吸毒 “朋友圈”中被称为“凤姐”,常住济宁。吴霞(已判刑),济宁人,30来岁,与王云凤同住在一个小区。因为经常在一块吸毒的缘故,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毒友“闺蜜”。
  2016年1月,距离春节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手头拮据,生活面临“困难”的两人,想着一起合作弄点“零花钱”好回家过年。对于经常与毒品打交道的她们来说,贩卖毒品或许是能想到的快速来钱唯一渠道。
  两人一拍即合,由王云凤负责购买渠道。几日后,吴霞催促王云凤赶紧联系上线老高。王云凤说,老高最近有一批货源将到,一百元一克,数量不能少,想要的要尽快购买。此时她们遇到了另外一个问题,由于两人手头拮据,无力拿出一笔钱来购买毒品。她们商定,“空手套白狼”,先联系买家,由他们的预付款作为启动金。
  她们通过吸毒“朋友圈”得知,李志峰想要购买一批毒品,于是两人联系到了李志峰,向李志峰提出意向,保证两周内到货。李志峰知道“凤姐”名声在外,表示愿意拿出1.4万元购买。收到钱后,王云凤让吴霞把这1.4万元的毒资打到老高控制的一个银行账户,并通知老高及时发货。
  两周之后,两人没有收到任何消息,焦急的等待对她们两人来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王云凤给老高联系也没有得到回复。她们不得不先安抚住买家李志峰。预付了毒资的李志峰迟迟收不到货物已经等不急了,遂纠集一伙人向王云凤和吴霞索要毒资。王云凤和吴霞不得不想方设法返还李志峰的钱,摆脱李志峰等人的纠缠。
  老高的销声匿迹让王云凤的心里直打鼓,感觉老高出事了。她告诉吴霞,她有点害怕,想着赶紧回老家躲一躲。果不其然,她们口中的老高在运送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老高本名高存案,嘉祥县人,长期从事毒品买卖。据老高交代,这次查获的毒品,其中就有一个叫“凤姐”东北口音的人买的货。民警通过调取老高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云凤和吴霞。之后,吴霞落网,王云凤逃之夭夭。吴霞供述了与王云凤合谋贩卖毒品的事实。后吴霞与高存案并案处理,高存案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结合此次犯罪和发现的其它犯罪事实,吴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十万。
  2017年9月12日,在外逃匿的王云凤被抓获归案。归案后王云凤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面对嫌疑人‘零口供’,我们只有严把证据关,强化证据链,用事实说话。”承办检察官说道。
  最终,王云凤面对铁一样的事实,当庭认罪伏法。昔日的毒“闺蜜”,因贩毒未遂锒铛入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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