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遭“裸奔”,维权卡在哪儿?(2)
2017年3月,一起公民个人信息民事侵权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是消费者胜诉。 北京一中院认为,要求原告充分举证超出其能力,且案件发生前后信息泄露事件多发的背景因素强化了该案被告东航、去哪儿网泄露原告隐私信息的可能,要求被告公开道歉。 在申女士诉另一家在线旅游平台的案件中,该平台辩称,其并非唯一获取申女士信息的主体,同时不排除申女士个人将涉案信息提供给他人。 对此,法院判决书写明,基于涉案个人信息被短时间泄露等时空背景条件,本院认为平台作为消费者所直接面对的第一手完整信息保管者存在泄露涉案个人信息的高度可能。 该案审判法官罗曼表示:“目前,我们更倾向于对于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获取商业利益的主体科以较高的监管责任。” “我们希望通过个案的审理和裁判,引导全社会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敲响加强内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警钟,在观念上引起重视。”罗曼说。 “我国不缺涉及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因此除了消费者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还需要行政部门加强监管。”赵占领说。(卢越)(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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