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蒲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2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经指定管辖,案件交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蒲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蒲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蒲波利用担任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德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