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一黑社会组织14名成员涉黑涉枪案开庭审理
正义网淮北12月19日电(通讯员李锋博)12月18日,由安徽省濉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关某红、关某、关某龙等14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制造弹药等罪一案在濉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就当地检察机关指控内容进行了交叉讯问。 检方指控,2009年12月23日晚,关某在濉溪县某村朋友家中吃饭,因琐事与孙某发生争吵,后关某使用木板凳对孙某进行殴打,致孙某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孙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1年2月至2013年冬天,为竞选该村村委会主任,关某、关某龙对未给关某红投票的人和选举竞争对手实施打击报复,实施殴打、威胁、毁坏财物等行为。同时关某红、关某等人多次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殴打被害人。 2014年以来,关某通过网络交换等方法,获取猎枪一支、黑色气枪一支、木托把气枪两支。此外,2014年至2017年间,关某在关某红、李某家中与娄某划在自己家中多次非法制造猎枪、气枪子弹。 2009年以来,被告人关某红、关某纠集关某龙、蔡某斌等人,以发展家族势力,把持基础政权为目的,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严密,成员稳定。为实现非法目的,在关某红、关某的指挥下和其他成员的参加下,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制造弹药罪、诈骗罪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给广大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使群众安全感下降,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此外,2018年3月至8月期间,王某花明知关某红、关某龙等人涉嫌犯罪,为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在得知上述人员羁押场所后,以行贿、请客等方法拉拢该看守所工作人员,通过他们的协助,以传递纸条的方法,与关某龙进行串供,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 因案情复杂,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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