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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厅官因73死事故被查 妻子转走被查扣账户内百万

2018-12-18 13:50来源:澎湃新闻浏览:手机版
  被检察机关依法扣押的银行卡,110余万元的资金遭悄然转走,等到发现时只剩一千余元。转走上述百万资金的江西厅官邓勇超的妻子周小平,犯法了。
  两年前发生的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致73死2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余元。作为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总指挥,副厅级干部邓勇超涉玩忽职守、受贿罪被查,相关银行卡被扣押。但随后,其妻周小平转走卡内百万余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于10月30日一审以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判处周小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特大事故至73死2伤,项目总指挥被捕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江西丰城电厂是国家“九五”期间的重点工程。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后,司法机关对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6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检察机关依法对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所涉10名职务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检方查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总指挥邓勇超(副厅级),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志祥,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丰城市工信委副主任毛卫东等9人存在严重失职渎职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2016年12月13日邓勇超因涉嫌犯玩忽职守、受贿罪于被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7年2月11日被检察机关批捕。
  检方扣押银行卡后,百余万资金被转走
  周小平系邓勇超之妻。
  靖安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认显示,日常生活中,邓勇超的工资等收入由周小平管理。2016年12月14日,丰城电厂“11·24”事故调查检察专案组办案人员依法对邓勇超家中进行搜查时,依法扣押了一张户名为周小平的中信银行卡,扣押时该卡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61517.56元,加上该卡绑定的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425654.46元、利息20269.26元,共计人民币1107441.28元。
  此后,周小平明知该中信银行卡被检察机关依法扣押,采取挂失、补办的方式,非法转移卡内人民币1106400元。
  据周小平供述,在银行卡被扣押当日,她发现检察机关没有冻结卡里的钱,于是,从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1月4日,她通过手机银行购买了150000元理财产品。2017年1月11日,她又去银行将被检察机关扣押的银行卡挂失,然后补办一张新的银行卡。
  从挂失当日至案发,周小平从补办的银行卡中支取现金213100元;通过网上银行转账之后,分别在新余市、宜春市等地的银行柜台和ATM支取现金955400元,将其中的700000元藏匿于其外甥处保管,255400元用于其日常家用。
  判决书显示,至案发日止,卡内资金只剩下一千余元。
  靖安县人民法院认为,周小平明知其中信银行卡已被司法机关扣押,故意对被扣押的财产进行处置,非法转移人民币11064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小平案发后退赔了33万元,当庭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2018年10月30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周小平犯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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