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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将迎来第四次修改(2)

2018-12-18 13:34来源: 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第一次修改是1992年9月。第一部专利法根据当时的国情规定,对药品、化学物质和食品不授予专利权,1992年修改专利法主要解决这一问题,取消了此项限制,使得中国专利制度与国际标准更加接轨,同时也大大促进了我国的药品、化学物质和食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次修改专利法是2000年完成的,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在专利方面有关规定与世贸组织规则尚不相符,因此按照国际公约规定进行了修改,使之满足了入世要求。
  “如果说第一次和第二次修改专利法都是为了与国际标准靠拢,或是响应国外一些方面的要求和压力,到了2008年第三次修改专利法,就是完完全全按照自己的需要,对我国专利制度做进一步完善。”尹新天说。
  第四次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望明年通过
  专利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正案草案,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尹新天介绍,此次修改草案提出,要显著提高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数额和假冒专利的行政处罚数额,以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同时,拟规定被控侵权人在诉讼过程中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阻止侵权行为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草案还明确了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分享职务发明创造收益的激励机制,鼓励发明创造的热情。草案还完善了专利授权制度,对授予专利权的程序和有关规定作了相应调整。
  尹新天表示,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在明年得到通过。
  对话
  中国第一件专利申请人胡国华:
  邓小平批示帮助解决一号民品资金等难题
  新京报:1985年你申请中国第一个专利时是怎样的情形?
  胡国华:当年我在航天工业部207研究所做技术研究工作,1985年3月29日我去专利局资料室查资料的时候,偶然听到4月1日国家要开始接受专利申请。考虑到自己已有很多发明了,就想去看看。3月29日到了申请地点,发现接收专利申请的地方就是个平房,还没完全建好,我就拿了个硬纸板,写上“申请专利在此排队:第一名航天207所”,后来就有很多人跟在我后面排队。
  之前我只是有一个想法,设计文件还没写好,就趁着3月29日到4月1日3天把申请材料写了出来。当时申请了两个专利,所以其实我国的一号、二号专利都是我的。申请的时候我就有比较大的信心,觉得一定会成功,因为当时全世界可能还没有其他人在做这个项目,果然,当年12月26日就收到了专利证书。
  新京报:获得第一号专利的“可变光学滤波实时假彩色显示装置”是个什么项目?
  胡国华:“可变光学滤波实时假彩色显示装置”是一种现代光学图像处理技术,可以把卫星拍的地面图像黑白胶片转为假彩色图像,这样更清晰,也能获取更多的信息。这个专利能申请成功,最重要的是符合当时专利申请的要求,新颖、先进并且实用。
  新京报:如何看待你的第一号发明专利的意义?
  胡国华:在那以前,我们没有专利这一说,都是公用的,不承认个人创造发明的价值。而开始申请专利后,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研究动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我们科研人员的一种重要的保护。第一号专利的意义就是这样一个好的开始。
  新京报:你说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科研条件很艰苦,经费很紧张,这个专利的产生有什么艰辛?
  胡国华: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就已经开始从事相关的科研工作了。甚至有一些项目设计也处于世界的前沿,但是没有物质和人力支持。在从事研究过程中,我发现各大科研院急需一套现代光学试验设备,但是因为进口价格太贵了,无法实现,我就利用业余时间自费设计了一套系统。1979年国防科委下发文件鼓励制造民用设备,我发明的这套系统就成为了所里的“一号民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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