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汇”传销案宣判:涉案超千亿 主犯获刑17年(2)
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善心汇”模式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庞氏骗局,不断拆东墙补西墙,用新吸纳进来的新会员资金来填补老会员的本息。 “他造成的资金缺口是巨额的,是他所获利的这些金额远远不能弥补的。第二,他所投资的这些实体产业产值微乎其微,甚至很多公司都没有具体的管理团队来支撑,其实他自己并不是很懂经济,就把这些钱进行了投资,购置一些固定资产,但是收益甚微。”办案民警说。 双牌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公安机关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6月10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张天明就曾表示:“‘善心汇’就是一种传销,我也想衷心奉劝广大群众,不要再参与互联网上的这些项目。不劳而获是走不通、不能长久的。‘善心汇’已经变成‘恶心汇’了,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应该取缔解散。” 双牌县人民法院认为,张天明等10名被告人以“众扶互生系统”为依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10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张天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根据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记者潘毅)(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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