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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洞里有猫腻 两人将山洞改建成KTV容留他人吸毒

2018-12-15 14:3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桂林12月14日电(通讯员苏婉妍)在山洞建KTV包厢容留他人吸毒,毒窝被端抓获二十名瘾君子。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自建KTV赚取包厢费,容留多人吸毒的案件。
  2018年5月某日凌晨,吸毒人员刘某某、黄某某等16人在桂林市象山区万福路一木材市场后的一家KTV“嗨包”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投资修建并装修经营这一KTV的人正是本案的被告人蒋某甲、孟某某。
  2017年年底,蒋某甲租用了位于桂林市象山区万福路的一块集体土地,这块地的范围内有一个隐蔽的山洞,蒋某甲便想将山洞打造成一个KTV包厢来赚点钱,并找来了曾帮自己打工的孟某某管理山洞包厢的日常事务,两人将山洞装修成大小两个包厢便开始营业。
  因为此地非常隐蔽,经常吸引一些吸毒人员到此处唱歌吸毒。蒋某甲与孟某某发现了赚钱的门路,便商量着将包厢改成“嗨包”,专门提供给社会上的人员吸毒、嗨歌玩耍。为了不被查处,二人还在山洞安装了铁门,并在山洞各处安装摄像头,让山洞包厢服务员被告人闫某甲负责查看监控,便于逃跑。同时,被告人蒋某乙、闫某乙、王某某均为该山洞包厢的服务员,分别负责在包厢里当DJ打碟、接送客人、上酒水打扫卫生等各项事情。
  为了便于管理以及对外订包厢服务,孟某某还创建了一个微信群,蒋某甲、孟某某二人平时就通过微信群进行管理。六人先后几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和服务。谁能想到如此偏僻隐蔽的山洞内竟藏着一个专供瘾君子作乐的KTV场所。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以六名被告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分别判处主犯蒋某甲、孟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判处蒋某乙等四人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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