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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临时禁令 苹果公司不得在中国销售7款机型(2)

2018-12-15 10:54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因此,福州市中院认为高通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法院对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我们十分珍视与客户的关系,不倾向于通过诉讼向法院寻求支持,但我们也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坚信不疑。”在高通公司的声明中,高通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苹果公司一直从高通公司的知识产权中获益,但却拒绝为此支付费用。
  那么,针对高通公司和苹果公司这两大美国巨头的知识产权纠纷,福州市中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作为福州市中院的内设专门审判机构,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可以跨区域管辖发生在福建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黄从珍早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具有选择性,既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也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
  黄从珍介绍说,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当事人会对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评估,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好坏和司法审判技术高低等多个角度来分析确定在哪个地方进行诉讼。福建全省法院已受理了很多原告和被告均不在福建省甚至均不在国内的案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涉及20多个国家。
  高通公司也在声明中透露,除了中国,还有其他法域的司法机构目前正在对针对苹果公司侵犯高通公司其他专利的类似救济请求进行审理。
  针对临时禁令的效力问题,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福州市中院作出的裁定,本质上属于诉中行为保全。该禁令只是禁止苹果公司的销售行为,但并未对这一知识产权纠纷作出判决,因此并不能最终确定苹果公司是否侵权。苹果公司也可就禁令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会停止裁定的执行。
  王鑫说,针对苹果公司在复议期间不履行临时禁令的行为,高通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苹果公司经强制执行仍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将成知识产权诉讼战场
  1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外记者见面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在见面会上说,高通公司和苹果公司这两个国际大企业的中国公司选择在中国法院提出诉讼,他并不感到意外。
  “因为这个案子目前是一审,还有二审,为了对司法判决的尊重,我不对个案发表意见,但是我要讲两个最基本的观点。”当有记者问及中国法院作出支持高通公司的裁定“是否意味着中国法院开始更倾向于保护知识产权持有方的利益”时,吴汉东说,在法官的眼中,只有知识产权诉讼当事人的区分,只有原告被告、权利人义务人的区分。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法官对所有的创造主体给予同样的权利保护,没有中外国籍之分,没有大小类型之别,这是法官应秉持的基本立场。
  吴汉东还说,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全球市场,国际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可以取得最好的回报,“同时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选择在中国诉讼,我以为,他们也能得到最公正的判决。”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杨梧也在见面会上说,以前几乎所有重要专利诉讼以及大公司的专利诉讼大多在美国进行,因为美国审判的赔偿额高、市场大,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利诉讼在中国审理,体现出企业对中国司法审判的信心和对中国市场的看好。
  杨梧说,与美国相比,虽然中国的审判赔偿额还不算高,但在逐年提高,而且中国市场广阔,一旦在中国获得禁令,对公司的影响也很大。这次高通公司和苹果公司在中国诉讼意义特别大,以后中国会成为世界上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知识产权诉讼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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