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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考核压力大 银行腾挪不良“假出表”花样多(2)

2018-12-14 13:26来源:中国证券报浏览:手机版

  “饮鸩止渴”
  据了解,原银监会先后在《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5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中对各种“假出表”行为进行了约束。例如,102号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56号文要求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82号文要求出让方银行不得通过本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显性或者隐性回购义务。这些规定为不良资产“假出表”设立红线。
  而近期相关部门对银行隐匿不良,不良资产“假出表”监管加码。种种迹象表明饮鸩止渴触犯红线或面临严厉处罚。
  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其中,在公布的问题中,6个省份的金融机构存在掩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低等问题。12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苏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州银监罚决字〔2018〕6号(公开表),公开表显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也即文中“假出表”)。
  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表示,不良腾挪出表不是个新问题,但是各种监管规定趋严尤其是90天以上逾期都纳入不良以后,部分银行的不良率出现了大幅上升。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暴露,有利于监管层了解真实的情况并且制定相应的政策,有助于监管“排雷”。业内人士表示,隐匿不良,不良资产“假出表”无疑饮鸩止渴,触犯监管红线必将面临处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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