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子拒绝复合 男子一怒之下持刀杀人被诉
正义网上海12月13日电(通讯员俞馨儿)男子报警称自己用刀将女友捅伤了,并在民警赶到现场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日前,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万某提起公诉。 据万某供述,他与被害人曹女士是2015年在湖州一服装厂打工时认识的,后来发展为恋人关系。 2016年10月,曹女士忽然告诉万某自己决定去上海找一份工作,但曹女士刚到上海不久,便和万某提出了分手,还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号,并将万某的微信拉进了黑名单。万某不愿分手,心有不甘。他突然想到曹女士用的手机账户是自己帮她注册的,通过手机寻回功能,万某找到了曹女士使用的手机所在位置,还获得了曹女士的新手机号码。 到了12月,万某请假到嘉定找到了曹女士。几天后,万某和曹女士约定在一家餐厅见面。万某开车到达目的地后,随手穿上了一直放在车上的风衣,在走往餐厅的路上,万某摸到风衣右侧口袋里有一把水果刀。万某称水果刀是之前他削完水果后放进口袋忘记取出。 到了餐厅后,万某和曹女士就坐下聊天。万某想与曹女士复合,曹女士仍然拒绝。王某一怒之下想起口袋里的水果刀,想用水果刀捅伤曹女士,让她上不了班,就能和他一起回湖州了。 于是他将手伸进口袋,偷偷取下了刀鞘,将水果刀紧紧握在手里。待他们吃完饭起身离开时,刚走出餐厅门口,万某就用刀朝曹女士右侧胸口捅了一刀,曹女士随即沿台阶滑了下去,侧卧在台阶上,当时刀还插在她的胸口,失去理智的万某竟还担心她伤得不重,不愿意和自己回去,又追上前去从曹女士胸口拔出刀又朝她左腿扎了一刀,随后又朝曹女士的左胸口连捅几刀。随着曹女士的惨叫声,餐厅工作人员立马赶了过来,拉开了万某。工作人员见满地是血,立马报了警,与此同时,万某也正在拨打110自首。 曹女士经医院抢救后,诊断为血气胸、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重度)、心脏停搏后复苏成功后(脑损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一级。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万某为泄愤而故意持刀杀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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