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察对象达到77.1万人 前三季度查处职务犯罪同比增307.1%
2018-12-14 11:28来源:新京报浏览:次手机版
北京监察对象达到77.1万人
较监察体制改革前增加56万人;前三季度查处职务犯罪同比增307.1%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77.1万人经动态识别确认为监察对象。
在惩治腐败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5516件(次),同比增长31.5%;处置问题线索11616件,同比增长49.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09人,同比增长15.2%;查处职务犯罪228人,同比增长307.1%;移送司法机关120人,同比增长233.3%。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对212名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的干部给予政务处分,一扫过去国家监督的“盲区”和“死角”,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向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
监察对象比改革前增加56万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2016年11月7日,中办关于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开展试点工作方案发布前,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等有关领导向北京市委正式通报了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11月25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亲自来北京调研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据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市监委精准识别监察对象,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具体标准,建立动态识别确认机制,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摸排认定,监察对象达到77.1万人,比改革前增加了56万人。
“我们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实现内涵式发展。通过统筹安排、整体谋划,做到机构不增加、人员不扩编、级别不提升,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向主责主业集中。”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中,市纪委机关原有23个内设机构,在市级检察院划转10个机构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撤并重组为29个内设机构,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4个。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技术保障室,进一步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前三季度查处职务犯罪228人
改革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共制定实施各类制度92件,基本形成综合决策科学、履行职责有力、纪法衔接顺畅、自我监督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发展。
市纪委市监委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会议、专项检查等监督方式,强化对各部门、各地区的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专项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的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建立与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巩固与公安机关互动协作机制,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
在惩治腐败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5516件(次),同比增长31.5%;处置问题线索11616件,同比增长49.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09人,同比增长15.2%;查处职务犯罪228人,同比增长307.1%;移送司法机关120人,同比增长233.3%。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对212名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的干部给予政务处分,一扫过去国家监督的“盲区”和“死角”,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向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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