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寒亭: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9名被告人获刑(2)
日前,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陈英杰、谭中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李根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王某和其余15名加盟商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这起案子是典型的“庞氏骗局”的翻版,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这类骗局一般采用“借新还旧”的模式,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营收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最终使投资者血本无归。(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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