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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有内部房源为由出售租来房子 诈骗所得1000余万

2018-12-08 12:5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上海12月7日电(通讯员吕亚南)犯罪嫌疑人徐某在明知自己无代理销售权的情况下,以能够购买内部销售房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签订虚假房地产代理合同,在被害人付完钱要房子时,就以租来的房子瞒天过海。至案发,共骗得5名被害人购房款共计100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奉贤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徐某主动联系被害人李某,骗李某说自己有好几套内部房源,价格便宜,李某挑选了其中一套,并在4月底付给徐某5万元定金。2016年5月17日,李某和徐某签订了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李某也在2016年9月30日前陆陆续续付给徐某近250万元房款。付完钱后,李某却一直拿不到房子。直到2018年12月的一天,徐某终于带李某去某小区看了房子,并把钥匙和房卡给了李某,李某房子终于下来了,随即办理了入住。没想到,刚住一段时间,李某就听说徐某被抓了,一打听,才发现从徐某手中买的房子竟然是徐某租来的。徐某还自以为聪明地没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租房,是请朋友帮忙租的房子。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根本没有内部房源,也无任何楼盘的代理销售权,她从身边的亲朋好友入手,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在还没看房子的时候就甘愿付房款。假如被害人催要房子,徐某就以他人名义租相应小区的房子,一般租期是一年,再带被害人看房,将房子的钥匙和房卡给被害人,让被害人相信房子已经买下来了,有的被害人甚至入住了也不知道房子其实是租来的。
  李某并不是唯一一个被害人,至案发,徐某用同样的方法骗了自己的表哥、表嫂等5人的购房款。
  2018年11月28日,上海市奉贤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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