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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发文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僵尸企业债务处置(2)

2018-12-08 11:09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浏览:手机版

  刘向东认为,当前仍有不少“僵尸企业”还存在被某些地方政府和银行通过补贴或借新还旧形式助其存续的行为。《通知》明令禁止,避免了一些效率低下的企业被无期限寄养的情形,倒逼其通过债转股等市场化手段盘活资产、实现自我循环,或者通过合法途径完成破产。
  《通知》也对债务处置的后续保障措施提出了要求。例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破产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支持有效开展土地再利用,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专家指出,在当前经济面临一定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处置“僵尸企业”也面临一个机遇期,应当破产的坚决依法破产,有营业价值的企业应尽快通过市场化手段重拾活力。中国经济的内部转型调整要有序进行,在《通知》明确时限的情况下,处置进程更是有望加快。(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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