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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栗建强等2人被“双开”

2018-12-08 10:28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太原12月7日电(记者胡靖国、王井怀)7日晚,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对外发布,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栗建强,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晓峰等2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栗建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给予他人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主管工作存在违规问题失职失察;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涉嫌犯行贿罪。
  经查,张晓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供个人使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收取回扣,挪用拆借资金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截留财政预算内投资补助,违规出借公款,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排、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犯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涉嫌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栗建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决定给予张晓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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