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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倾倒超万吨 富阳造纸废渣跨界倾倒系列案一审宣判

2018-12-05 11:3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衢州12月4日电(通讯员祝昭霞)11月30日,浙江省常山县法院经公开审理,对在常山县、柯城区等多地非法倾倒造纸废渣的富阳人盛某某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其妻子喻某某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至此,由常山县检察院发现并建议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富阳造纸废渣跨境倾倒系列污染环境案,已有18名涉案人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至300万元不等;2家涉案企业分别被判处罚金35万元和50万元。 
  2017年5月下旬,常山县检察院干警通过舆情了解到该县辉埠镇双溪口村草坪坑、紫港街道天池山庄等地被非法倾倒了大量工业垃圾。该院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发现全县共有9处地点被非法倾倒了来自杭州市富阳区的造纸废渣,数量超过1万吨。鉴于案情重大,常山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牵头召集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后经多方努力,陆续查获涉案人员67名、涉案企业14家,28000余吨涉案造纸废渣全部清理、回运至富阳区。 
  经查,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富阳人盛某某、喻某某(系夫妻)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宋某某、魏某某等人安排人员、车辆,从杭州市富阳区的10多家企业将28000余吨造纸废渣运输至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柯城区、常山县等地予以非法倾倒,致使各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污染,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00余万元。 
  因案情复杂,庭审期间,控辩双方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污染物属性、公私财产损失认定、被告人实际获利”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结合控辩双方的相关意见,作出了前述判决。 
  本案的查处在浙江乃至全国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是检察机关全力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典型案例。本案的及时发现及迅速处理,避免了被隐藏于多个山塘水库、重点项目工地以及偏僻之所的同类污染物对衢州地区生态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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