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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拿什么拯救“后悔”

2018-12-03 14:09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很多人在参观“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时,在贪官书写的忏悔书前议论纷纷。从中,人们既看到曾经的领导干部“犯错之多、之深、之恶劣,给党的事业带来巨大伤害”,更看到在反腐利剑下“落马者”无可奈何的悲叹,“悔之晚矣!悔之晚矣!”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对这个经验之谈,人们耳熟能详——因认识的局限性和情绪的冲动而铸成错误的事,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早知”与“何必”的矛盾心情,道出了后悔之意。
  但人们同样熟悉的一句话是“天下买不到后悔药”。有一首《六悔铭》在民间广为流传:“官行私曲,失时悔。富不俭用,贫时悔。艺不少学,过时悔。见事不学,用时悔。醉发狂言,醒时悔。安不将息,病时悔。”意思很明白,就是人往往在陷入困境时,更容易获得一份清醒。同样的道理,有病早防治,为官不阿私,其实很多祸患是可以避免的。即使工作中、生活中有这样那样的失误,只要懂得悬崖勒马,或许还有挽回余地。
  从揭露的腐败大案要案来看,贪官走上不归路通常会有一个大致相同的“三部曲”:始则放松要求,继而肆意妄为,最后是愧悔交加。但从领导干部变为腐败分子,走到最后一步时,往往已经没有回头路。
  晚了,太晚了!
  “悔之晚矣!”晚在什么地方?对不少领导干部来说,利用公权力为自己办私事,靠职务资源攫取非法利益,是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其中的利害是不言自明的。问题是,有的人只是把纪律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自己并不照做。所以,有的干部胆大妄为,与不法分子暗通款曲,根本不相信会有严重后果;有的干部践踏纪律和法律,谋求特权和“例外”,不把组织的警示和规劝当成一回事;有的干部把权力作为牟利工具,卖官鬻爵,压根儿就没有底线。不仅如此,他们通常会以为自己位高权重,没人惹得起;或认为自己有后台腰杆硬,用“就算出了事也有人罩着”来欺骗自己。事实是,法不阿贵,法网无情。谁动了人民群众的“奶酪”,谁践踏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就一定会受到制裁。这是铁律,断无例外。
  后悔为什么总是姗姗来迟?经验表明,人苦不自知。当一个人被表扬和恭维包围的时候,保持清醒格外不易;当一个领导干部被居心叵测的人层层“围猎”的时候,保持理智殊为困难。特别是,当金钱和美色一次又一次袭来的时候,确实是实实在在的考验。我们从腐败分子所写的悔过书里看到,他们在诱惑面前都缺失了清醒头脑、理智判断,被金钱绑架,被美色劫持;而他们再想回头时,已跌落在万丈深渊,已万劫不复。这使人想到了一句民谚:“人常想病时,尘心渐减;人常念难时,道心自生。”这个“道”,就是共产党人常说的“人间正道”。
  靠什么避免“后悔”?拿什么拯救“后悔”?“后悔药”当然是没有的,正像覆水难收,人生迈出去的每一步都无法倒回来。但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廉洁自律,永远是一剂良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自始至终都应该懂得从政为官是为了什么,这个问题想清楚了,想正确了,就可以做出明智选择。自始至终都应该确立一种价值观——“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含含糊糊甚至价值观相反,迟早会栽大跟头。
  明白了道理,就要自觉把共产党人的价值观转化为日常的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一以贯之坚持初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敢于解剖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事事守德、守纪、守法。如此,才能做到对国家、对人民、对自己“不后悔”,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生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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